根據《中共六安市委辦公室、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(fā)<關于堅持審計監(jiān)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>的通知》(六辦發(fā)〔2017〕40號)的相關規(guī)定,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8日,我公司組織審核組對六安市國防動員訓練基地和民兵武器裝備倉庫10KV橫店支線桿線遷改工程進行了結算審核,審核結果如下:
一、基本情況及說明
本工程位于六安市金安區(qū)中店鄉(xiāng)祥龍路與南山大道交叉口。工作內容包含:電桿組立、拉線制造安裝、變壓器及配電箱安裝、電力電纜安裝、導線架設、橫擔安裝等。具體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等。本工程開工日期為2015年3月9日,完工日期為2015年4月15日。
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;施工單位為安徽明誠電氣有限公司;設計單位為安徽達實電力設計咨詢有限公司。
本工程結算送審價195904.42元。
二、審核依據及說明
1、計價依據:GB-50500-2008版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(guī)范》、《安徽省安裝工程計價定額》等;
2、工程相關的圖集及規(guī)范等;
3、安徽達實電力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提供的《六安市國防動員訓練基地和民兵武器裝備倉庫10KV橫店支線桿線遷改工程圖紙》;
4、施工單位送審結算書。
三、審核增減說明、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
審減部分合計60782.82元。
1、12米電桿組立、拉線制造安裝,工程量核減,核減計5475.78元;
2、桿上變壓器及配電箱安裝,定額套項有誤,核減計2975.65元;
3、電力電纜敷設、導線架設,工程量核減,核減計7132.25元;
4、根據重點工程建設第21號文第5項約定,設計費不予計取,核減計8000元;
5、其他零星項目、措施費、不可競爭費及稅金,核減計21820.06元;
6、根據重點工程處會議紀要“審定價下浮5%作控制價,控制價下浮5%作合同價”,核減計14673.82元;
7、扣減施工單位審減率超10%部分咨詢費705.26元。
四、審核結果及建議
六安市國防動員訓練基地和民兵武器裝備倉庫10KV橫店支線桿線遷改工程結算送審價195904.42元,審定價135121.6元(審減60782.82元)。
建議六安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按上述審核結果135121.6元與安徽明誠電氣有限公司辦理結算。